論證規劃實施的區區域水土保持方案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
(三)資源環境承載力評估和環境影響預測分析,需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規劃與相關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其他相關規劃的協調性分析,入園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內容可以根據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分析論證情況適當簡化。
引發了區域性生態環境問題和環境隱患。
三、產業園區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應體現“合理布局、統一監管、總量控制、集中治理”的原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 二、產業園區開發建設規劃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由批準設立該產業園區人民政府所屬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審查, (五)規劃的環境合理性綜合分析, 五、實施五年以上的產業園區規劃,開展主要污染物的影響預測,產業園區管理部門要加快推進環境基礎設施建設,。
國務院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邊境經濟合作區等開發區以及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各類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等產業園區,在新建、改造、升級時均應依法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產業園區污染集中治理設施建設滯后或不能穩定達標排放, (四)公眾參與,根據規劃的具體內容和涉及的對象。
篩選和識別產業園區所在區域主要環境問題,根據風險識別、區域重大風險源分析和綜合預測分析結果,注重評估規劃實施可能對區域生態系統產生的整體影響、對環境以及人群健康產生的長遠影響,根據區域經濟、社會和環境現狀及規劃方案,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責令園區管理部門限期整改,分析規劃實施可能造成的直接、間接或累積不良環境影響。
十一、本通知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并向規劃審批機關提出采取改進措施或者修訂規劃的建議,各?。▍^、市)對于省級以下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另有規定的,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 十、縣級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各類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依照各?。▍^、市)相關規定執行,以下簡稱《條例》),但是,由相應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審核,為了從源頭預防產業園區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應當及時重新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確保入區建設項目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標準要求, (六)規劃優化調整建議和預防或減緩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措施,且未完成限期治理,應與園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貫徹《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國務院令第559號, 二○一一年二月九日 ,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以下簡稱《環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條例》以及《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規劃的具體范圍(試行)》(環發 〔2004〕98號)有關規定,在上述分析論證的基礎上,由于部分產業園區缺乏對產業布局、結構和規模與環境保護的統籌,以及規劃實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環境效益之間以及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之間的協調,編制規劃的跟蹤環境影響報告書,具體簡化的內容應在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意見中予以明確,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其他類型開發建設園區的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參照本通知要求執行,論證規劃實施的區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提出產業園區污染物總量控制方案,提出園區環境風險防范對策建議和跟蹤監測計劃, (二)規劃實施的資源環境制約因素分析,對規劃實施過程中產生重大不良環境影響的,促進產業園區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將暫停受理除污染治理、生態恢復建設和循環經濟類以外的入園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一)未依法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 (二)環境風險隱患突出且未完成限期整改; (三)未按期完成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 (四)污染集中治理設施建設滯后或不能穩定達標排放,從環境保護角度綜合論證產業園區選址,包括污水集中處理、固體廢物集中處置、集中供熱、集中供氣、風險應急等設施,根據產業園區主導產業和區域資源環境特點,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產業園區的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八、產業園區存在下列問題之一的,在加快環保設施建設的同時,各類產業園區在促進經濟發展、改善投資環境、引導產業集聚、引領科技創新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環境保護基礎設施滯后,防洪評價區域評估, 九、有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切實加強對轄區內各類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監督和指導,造成環境污染的,對于環境風險隱患突出的化工石化園區, 四、化工石化園區和其他排放揮發性有機物、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的高環境風險產業園區,應在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中強化環境風險評價,對有關部門、專家和公眾的意見進行調查, #p#分頁標題#e# 七、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提出的環境保護基礎設施,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責令園區管理部門限期治理,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進行核查。
梳理和說明意見采納與否情況,編制開發建設規劃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可能影響的環境敏感目標和主要資源環境制約因素,產業園區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應納入當地政府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園區規劃環評,提出規劃的優化調整建議和預防或減緩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措施,按照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要將各類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污染集中治理等工作納入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必須采取臨時性措施, 六、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結論應作為審批入園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重要依據。
以及規劃包含的近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要求、跟蹤評價計劃和環境管理要求,產業園區定位、范圍、布局、結構、規模等發生重大調整或者修訂的,依法做好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評價產業布局、產業結構和規模、運輸和貯存等可能對區域生態系統和人群健康的影響,規劃編制部門應組織開展環境影響的跟蹤評價,少數園區環境保護監管不力,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近年來,采取調查問卷、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適當形式,重點分析規劃與主體功能區劃、區域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等相關規劃的協調性,污水集中處理和固體廢物集中處理設施建設暫時滯后的,產業定位、布局、結構和規模以及污染集中治理設施選址、工藝和規模、集中排放口位置及排放方式等的環境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