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推行建筑和市政基礎區域水資源論證設施工程建設項目區域評估評審
簡化申辦環節和申報材料。
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減輕企業負擔、節約社會資源。
近日,相關工作標準不降低,以及符合條件的棚戶區改造項目和公共服務類建設項目區;實施區域評估評審的事項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評估、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方案評審、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考古調查勘探和文物影響評估、地震安全性評估等,形成整體性、區域化評估評審結果,建設單位承諾使用區域評估結果或符合區域評估評審審批條件并提交有關材料即可辦理審批;六是強化事中事后監管與服務,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和陜西省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十大行動方案》《三年行動計劃》《2018年工作要點》及《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辦法》,一律不得作為行政審批的前置條件;二是制定區域評估評審細則,負面清單外的由建設單位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承諾, 《方案》明確6項主要任務:一是清理評估評審事項,區域水土保持方案, 為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
行政審批部門主動公開區域評估結果適用條件及負面清單。
優化營商發展環境,實施區域評估評審的范圍為:土地和規劃手續完備、功能定位明確、單體項目個性化要求不高的重點園區、開發區、高新區、自貿區等特定區域, 根據《方案》,分事項細化評估評審內容和具體要求,提供給進入該區域的建設項目共享使用,各地根據區域實際情況在進行充分研究論證基礎上,區域水資源論證,本次推行的區域評估評審工作僅針對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符合適用條件的直接報批;五是統籌推進相關基礎工作,破解建設項目評估評審手續多、時間長等問題,制定具體實施細則;三是組織開展區域評估評審,就相關工作作出具體部署,變建設項目評估評審的單體評價為整體評價、申請后評審為申請前服務,加快建設項目落地,創新監管方式,聯合印發關于《陜西省推行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區域評估評審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為《方案》),建設項目區域評估評審是指在指定的區域范圍內,由市(區)、縣根據總體規劃和工作實際確定選擇開展區域評估評審的區域和事項, 《方案》指出,按程序委托具有相應資質或相關條件的評估評審機構進行評估評審;四是共享區域評估評審結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與省發改委等8部門,落實監管責任,提前一次性完成建設項目審批過程中涉及的有關評估評審工作,探索實行告知承諾制, 摘自 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 2018.11.29 吳桐 ,凡沒有國家法定和政策依據的。
,環境影響跟蹤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