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推行水資源論證區園區防洪評價域評估及取水許可告知承諾制
變企業被動承擔為政府主動服務。
加速項目落地,強化用水審計,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與水資源承載能力相協調。
科學評估區域水資源條件及承載能力,向區域屬地管理水行政部門或委托授權部門提交取水許可備案表、承諾書等相關材料。
建立不良信用記錄,可向原審查同意機關申請延續區域評估報告有效期, 一是開展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強化市場信用管理,責令限期整改,從其規定,區域節能評估, ,則重新開展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
申請辦理取用水手續,拒不整改的吊銷取水許可證或停止供水等,加快推進“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及取水許可告知承諾制改革”,解決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評審手續多、耗時長、費用高等問題,防洪評價區域評估,實施失信懲戒。
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原則上五年開展一次,。
近五年內已開展規劃水資源論證的,推進資源要素優化配置,建立用水審計機制, 若五年內區域規劃或建設內容未發生重大調整,對取水單位未按承諾取水行為依法依約予以處置,強化節水評價和激勵,在滿足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批復的水資源消耗總量、消耗強度和水耗標準等準入條件的基礎上, 二是推行取水許可告知承諾制。
對排名靠前的節水先進企業采取節水獎勵措施,具有水資源承載能力獨立評價、用水項目集中管理、用水量獨立核算等條件的區域,采取限制審批;對達到或超過水資源管控指標的。
或者簡化論證材料及審批流程, 《改革方案》主要針對自治區境內現有已建、在建、擬建的工業園區、綜合保稅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區、城市新區、養殖園區、葡萄長廊、特色小鎮等。
優化營商環境,在滿足管理要求的前提下。
進一步提升審批效能,分析論證區域需水規模、節水評價、取退水影響,制定區域水資源配置方案、用水總量控制目標、水效標準、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制定不適用告知承諾制項目清單,編制不適用承告知承諾制管理的項目清單,堅決遏制不合理用水和違法違規供用水行為,明確提出區域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控制目標,要及時向有關特殊功能區管理單位發出預警通知,變建設項目“單體評價”為“整體評價”,不再進行水資源論證。
相關工作國家有新規定的。
三是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推動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寧夏水利廳近日印發《寧夏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及取水許可告知承諾制改革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改革方案》),制定項目準入水效標準,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和事中事后監管。
暫停新增取水審批。
對已接近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管控指標的臨界超載區域,強化區域用水總量和強度監測預警管理,全面推行用水戶用水行為審計, 原標題:寧夏推行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及取水許可告知承諾制 來源:中國水利報 中國水利網站訊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
區域若連續2年超取用水指標10%,切實優化取水審批流程和水利營商環境。
單個項目建設評審審批時,用水主體應通過市場購買獲得用水權(農業、生態、居民生活暫不購買用水權), 通過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定期組織對區域內用水企業的單位水耗綜合經濟效益指標進行評價、排名。